为树立文明祭祀风尚,破除祭祀陋习,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《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2026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中元节期间,禁止在麒麟中心城区实施焚烧纸钱、泼水饭、点香、漂放河灯、燃放鞭炮、燃放孔明灯等祭祀行为。禁止区域范围:寥廓北路(翠峰北路路口至三江大道路口)以东、教场路以南、胜峰路以东、寥廓南路延长线(含河滨路及河滨公园)以东;翠峰北路(南小线)以南;珠江源大道以西、沪昆高速(三江大道东口至珍珠街)以西;水寨路(原环南路)以北。
二、提倡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祭奠新风,倡导鲜花祭祀、植树祭祀、网上祭祀、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方式。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人员要率先垂范,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、清洁、安全祭祀,切实当好移风易俗的引领者。
三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、公安机关、生态环境部门、属地街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
(注:红色为禁止焚烧祭祀品区域)
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
2026年8月21日